常見問答

06
環境講習可以變更人員上課嗎?

除通知單上有註明「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者,可指派專責人員接受講習外,其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獨資企業視為自然人須本人參與課程。可利用講習通知單內所附之「延期或變更環境講習事項申請單」辦理,勾選「變更環境講習權責人員」填妥完畢並於指定接受講習日前,傳真至 (03) 228-9907 並撥打電話至 (03) 228-9927 確認已受理,即可完成更換上課人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