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規定每案環境講習可請假一次,可利用講習通知單內所附之「延期或變更環境講習地點、對象申請單」辦理,勾選申請項目「申請延期」,填妥完畢並於指定接受講習日後三日內將正本寄回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即可辦理請假手續,提醒您,每案環境講習只能請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