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若未依規定到課或辦理請假作業,會有罰則嗎?
A:
依照環境教育法第24-1條經主管機關令接受環境講習,除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參加,得申請延期一次者外,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者,以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他組織為處分對象,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Q:如果以上都不清楚,可以詢問誰?
A:
環境講習洽詢專線:(03)228-9927 傳真:(03)228-9907。
Q:環境教育八大領域是哪八種呢?
A:
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包含「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
→「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是與社會及學校教育相關的題材,比如: 校園觀察、校園綠化、校園植樹、校樹觀察、社會議題、學校課程等。
→「氣候變遷」是關於全球暖化、氣候異常、節能減碳、全球排碳量等議題,以及解決氣候變遷的國際法條,比如:京都議定書。
→「災害防救」指天然災害的應變措施,比如:如何防颱、如何避免土石流等。
→「自然保育」包含所有自然議題,例如海洋觀察、物種觀察、外來種研討、生態鏈、食物鏈、目前環境正遭受哪些破壞,所有關於自然物種的議題等。
→「公害防治」指得是人為的污染,例如汽車造成的空氣污染、家庭排放的廢水污染,所有城市污染指標等。
→「環境及資源管理」是與提高有限資源的利用價值相關議題,例如:風力、水力、太陽能發電、資源回收與資源循環利用等。
→「文化保存」是與人文歷史相關的議題,包含古蹟探索、舊巷弄尋寶、原住民文化研究、過去的人類歷史、化石研究等。
→「社區參與」包含友善鄰里、社區的行為,比如:社區綠化、增設社區回收桶、社區清掃、美化環境及認識社區的特色。